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青岛二手房屋出售的问题,以及和青岛二手房链家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青岛二手房买了多久可以再卖
您好,二手房并没有规定购买多久可以再次进行买卖,即便是刚刚购买,在拥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出售,只是需要缴纳的税费相对比拿到房产证超过两年以上的房屋更多一些,房产证超过两年减免增值税。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以及工本费。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之中,需要注意以下3点:
1、核实卖方的身份,包括房主的身份证以及证件的真实性,如果在自行交易的过程中没有中介的情况之下,以防不法之徒造假房主身份证以及产权证进行欺诈,在一定程度上也规避了资金的风险。
2、将房主的承诺写入在合同当中,同时合同中应当包含房屋的面积、价款以及房屋交付的期限等相关信息。
3、买卖双方确定付款方式,房屋付款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为一次性付款方式,另外一种是按揭付款方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青岛市二手房交易全流程和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买方拿到属于自己的新产权证后进行房屋交割,包括维修基金、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过户和费用结算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 *** 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1)、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标明房屋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
(2)、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房屋合同标注的房屋面积应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致;
(3)、写明总价款,约定好付款方式,明确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5)、约定好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6)双方约定好合同的生效时间、约定房屋正式过户及交接时间;(7)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条件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青岛房产交易政策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1.契税:(1)家庭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成交价×1%;(2)家庭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
144平米的普通住房,契税=成交价×1.5%; 3)其他,对于购买140平米以上或是非普宅,商业房或公司产权,契税=成交价×3%
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5.56%,由卖方缴纳(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即营业税=成交价×5.56%(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即营业税=(出售价
购房成本)×5.56%(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2)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房和非住宅、再次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交价×20%(3)出售购买时间满两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1、青岛户籍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购买两套住宅;非青岛户籍家庭在青岛无房且最近两年及以上在青岛市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可以在青岛购买一套住房。
2、青岛户籍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中最少有一个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驻青岛部队现役军人和青岛市户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青岛户籍居民考取外地大专以上院校,其户籍迁移到外地院校集体户的都视为青岛市居民。
3、非青岛户籍家庭在青岛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向其售房,限购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高新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